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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处置

浏览次数:75 时间:18-10-11 21:17

     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出售、对外出租、对外捐赠,或者是无法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应予终止确认并转销。

 一、无形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某项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确认其利得的时点,应按照收入确认中的有关原则进行确定。 出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二、无形资产的出租

    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及成本,并通过其他业务收支科目进行核算。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摊销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并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时,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三、无形资产的报废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例如,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或超过法律保护期,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则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其报废并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转销时,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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