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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的审计

浏览次数:68 时间:18-10-11 21:19

   贷款业务是信用社的一项基本业务,它对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而协调地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贷款业务的审计,既是正确贯彻执行因家经济、金融方计、政策和贷款规章制度的有力保证,也是管好用活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必要措施。

(一)对贷款方针执行情况的审计

    1.检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方针的执行情况。控制信贷总量,调整信贷结构,不仅是缓解资金矛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通过信贷结构的调整,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增加有效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信用社贷款是整个农村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服从国家宏观决策为前提,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审计时,一是检查信用社贷款总量是否控制在农业银行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之内,由于存款增加而需要增加贷款时,是否申请追加并得到农业银行的批准;二是检交货款投向是否符合园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三是检查贷款结构,是否增加了农业贷款比重,合理压缩乡镇企业贷款,是否增加了流动资金贷款比重,严格控制了固定资产贷款,是否增加了一类企业贷款比重,压缩和控制了二三类企业贷款。

    2.检查“自力更生为主,贷款支持为辅”方针的执行情况。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面广、户多,物质技术基础差,所需资金多,国家银行和信用社都不可能用贷款全部承担下来,而群众中却蕴藏着极大的潜力。审计时,一是检查贷款的发放是否充分挖掘了借款者自有资金的潜力,能否促进和帮助借款者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检查能否引导和督促借款者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增加自身积累,充实自有资金。

    3.检查贷款投向是否贯彻执行了以“农户为主,以农业生产为主和以流动资金为主”的方针。这是根据合作金融性质和农业银行与信用社业务分工而确定的信用社贷款的方针。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乎很不平衡,信用社经济实力也不一样,因此,在审计时应有所区别。对农业主产区,要检查信用社贷款是否把支持农业生产,特别是支持粮、棉、油生产和文持承包户、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以及把流动资金贷款放在“为主”地位;对非农业主产区,除注意贷款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外,也要检查,是否把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以及流动资金贷款放在优先地位,而后再解决其他工商业所需资金和农业生产所需的长期资金。

(二)对贷款规定执行情况的审计

    目前信用社贷款主要有承包户贷款、集体农业贷款、乡镇企事;业贷款和其他工商业贷款。根据有关贷款制度的规定,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检查贷款对象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信用社贷款的对象主要是:承包户、专业户、各种联合体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乡村企业、联办企业和有经营收入的乡村事业单位;有经济实力的信用社也可根据资金可能,对其他工商企业发放一定数量的贷款。检查时应看上述对象在经济上是否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并具有法人资格;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和社会需要并且产、供、销落实,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营工商、服务业的是否经有权批准单位批准,有正式营业执照和经营场地;借款单位(户)是否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良好的信用和可靠的贷款偿还能力;大额贷款是否有合乎要求的财产抵押或可靠的经济实体作担保;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行为,有无冒名贷款或不按规定发放其他不应发放的贷款。

    2.检查贷款用途和期限是否合理。信用社贷款的用途主要有流动资金贷款(生产费用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生产设备贷款)和农户生活贷款三种。检查流动资金贷款是否用于借款单位(户)生产、流通过程中经营周转资金不足的需要;期限是否按生产、流通周转期或综合收入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生产设备贷款是否用于借款单位(户)购建或改造生产经营设备资金不足的需要;期限是否按规定刘嚼偿还期的办法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农户生活贷款是否用于解决口粮、医病、婚丧、修房或建屋等正当生活支出所发生的临时性困难;期限是否按综合收入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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