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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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8-10-11 21:35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文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全国范围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参加“全国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跨系统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解付,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给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对银行汇票审计要从签发银行汇票和兑付银行汇票两个方面进行。
(一)对签发银行江票的审计
1.汇款人申请办理银行汇票的“银行汇票委托书”是否填写正确完整;银行受理银行汇票委托书,是否在收妥款项后据以签发银行汇票。
2.签发的银行汇票各要素是否正确完整,符合要求;印鉴是否清晰完备;是否用压数机压金额;是否将解讫通知与汇票一起交给汇款人。
3.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兑付地支取现金的,汇款人和银行是否分别在“银行汇票委托书”和“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金额数字。不得转汇的是否在备注栏注明。
4.签出的银行汇票被全领兑付或部分兑付后的结清、退款帐务核算是否及时,是否按规定的手续制度办理,做到正确无误。
5.银行汇票的退汇、挂失是否根据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对超期汇票是否及时查询和处理。
(二)对兑付银行汇票的审计
1.受理银行汇票时是否要求取款人同时提交“解讫通知”;对汇票和解讫通知所填各要素是否进行认真审查;对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是否进行复算。
2.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收款人持银行汇票向银行要求支取款项时,银行是否验证收款人的身份证明,并要求其签字盖章。
3.有无支付“超期”汇票;汇票的挂失手续是否根据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4.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收款人要求分次支取银行汇票款项时,是否以收款人的名称给其开立临时帐户办理分次支付;临时帐户是否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利息。
5.有无将没有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向收款人支付了现金;办理转汇的银行汇票是否加盖“转讫”戳记,全额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