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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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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体现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适用于有盈利的内资企业。

   所谓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上述所得,既包括纳税人的境内所得,也包括境外所得。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在我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即内资企业。其中“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②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在银行开设有账户;④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⑤独立计算盈亏。

   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采用统一的33%的比例税率。为了减轻实行新的统一税率后给小企业增加的税负,作为过渡办法,目前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收;不足3万元的,按18%征收。

   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日惠。目前执行的是1994年3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如下优惠政策:①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②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③企业以“三废”为主要材料进行生产的产品,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④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⑤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利润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⑥企业遇到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申请一定期限内减免所得税;⑦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⑧校办工厂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⑨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⑩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纳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企业欲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或税基,以此乘以适用税率,就是企业的应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理论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和损失

   公式中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在税法中称作“准予扣除项目”,计有以下各项准予扣除:①生产、经营成本;②期间费用;③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可视为税金;④损失,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此外,准予扣除的具体内容和其他项目有:①利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但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不得高于金融机构的同期贷款利息;②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标准由各省级政府规定;③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和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1.5%扣除;④纳税人通过指定机构转交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税额3%以内的,准予扣除;⑤纳税人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招待费,只要未超过年营业收入一定比例(1%-5%)的,准予扣除;⑥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支付的各种保险费;⑦按财政部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⑧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发生的资产盈亏、毁损净损失,无形资产开发未形成资产的支出;⑨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和上交的管理费。未列到的,则不准扣除,以防税源流失。

   前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是从税收角度规定的公式,目的是给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明晰的概念,故我们称之为“理论公式”。而纳税人并未照此公式作实际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将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收入类和费用类账户的收支,在期内先归集入相应收入、费用账户,期末把全部收入、费用账户归集到的收入和费用金额相抵,从而得到“会计利润”。然而,税法的规定和会计制度存在差异,第二步还得以会计利润为基础,以税法规定为标准,对差异金额作加减调整,才能得到符合前面理论公式表述的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调增的项目有:①超过规定标准列支的项目;②不允许扣除而自行列支的项目;③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税收益项目。

   应调减的项目有:①符合规定时限的弥补亏损项目;②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项目;③境外已纳税的收益项目;④技术转让收益;⑤治理“三废”收益;⑥股息收益;⑦ 国库券利息收入。

     作加减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的实用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5.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和缴纳。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来后,即可按下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所得税率

   企业若有下式中相关业务,应纳税额还要作某些调整后,才是实际应上缴入库的所得税额:

   应缴入库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减免所得税额+联营企业利润补税额+股息收入补税额+境外收入补税额

   企业所得税采用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预缴不超过期末终了15日,汇算清缴不超过次年2月15日。企业所得税采用就地缴纳办法,以便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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