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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审计

浏览次数:1178 时间:18-10-11 21:47

  关税是由国家设在边境、沿海口岸或指定的其他水、陆、空国际交通要道的海关,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一)关税的纳税人审计

  关税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行李物品和邮递的物品所有人、收件人或他们的代理人。主要审计上述纳税人进出口货物和物品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若因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海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

(二)关税计税依据审计

  关税的计税依据是完税价格,分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和出口关税完税价格两部分,完税价格是不含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其他税收的价格。根据《关税条例》,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是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起卸前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在内的交货价格。出口货物应以海关审定的货物销售到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如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则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审计的重点,是看纳税人申报的到岸价格或离岸价格是否真实,计算完税价格选用的出口税率是否正确,计算有无错误。

(三)审计关税的计算与交纳

  关税的计算必须确定应税货物的税则归类、完税价格以及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税则是“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简称,税则就是关税的税目税率表,分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部分,进口税率又分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不同税率的适用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对与我国签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优惠税率征税,否则按普通税率征税。

  税则归类就是要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我国从年1992月1日 1起,就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规定的六位统一编码,只要从计算机输入货物编码或名称,就可准确完成税则归类,再据完税价格,便可计算应纳关税,公式为:

              出口关税=税率完税价格×出口出口

              进口关税=进口税率×进口完税价格

  关税的纳税地点是在进、出口地海关,纳税期限,是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的7日内,由纳税人到指定银行缴纳。

  关税计算和交纳审计,就是要查明到岸价、离岸价、完税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适用税目税率是否正确,税款计算是否有误,纳税人是否在指定纳税地点按时足额的交纳税款。还应注意有无越权减免,影响中央财政收入的情况。

  此外,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对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按照船舶注册的净吨位征收的“船舶吨税”,都属关税性质,因不涉及国内企业,故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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