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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形成审计

浏览次数:67 时间:18-10-11 21:57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由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债务。在我国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长期借款是我国多数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筹集所需资金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因此,长期借款的审计,是长期负债审计的重要方面。

    长期借款,就交易内容来说,主要包括:长期借款的授权或批准;借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长期借款的取得;长期借款的计价;长期借款的担保与抵押;长期借款的偿还等等。审计人员对企业长期借款形成的审计,重点应审查与长期借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长期借款业务的公允性、合法性,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长期借款的内部控制制度。企业举借的长期借款,主要是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如增添设备,扩建厂房等。这部分借款的资金在企业参与运转的时期一般超过一年以上,但每年发生次数是有限的。为了加强对长期借款的管理。企业同样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长期借款加以控制,审计人员可以针对特定的长期借款项目,结合其用途审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工作底稿并指出内部控制制度的强点和弱点。

    2.审查长期借款形成的必要性和合规性。审计人员主要应审查企业举借长期借款的理由是否充分,借款是否确有必要,有无弄虚作假的现象,应重点查实各项长期借款是否均经有关部门授权或批准,企业是否如实履行了借款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

    3.审查长期借款的增加数和实有数。对年度内新增加的长期借款除了核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外还应了解借款的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进行核对。对于长期借款的实有数,应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后的数额审定,在资产负债 表的长期负债项下列示,该项扣除数应当填入流动负债类下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单独反映,若发现反映错误,应要求被审单位进行重分类调整。

    4.审查形成抵押长期借款的合法性。企业的长期借款如果是抵押长期借款,应审查该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其价值和现实状况是否与抵押契约中的规定相一致;如果企业的长期借款以某项资产或某种收入作担保,应审查充作担保的资产是否归属企业所有,其价值是否属实,充作担保的收入来源是否可靠等;如果别的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担保,应审查其担保条件是否具备,担保契约是否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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