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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资金筹措方式-发行股票

浏览次数:102 时间:18-10-12 12:52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法律凭证。


     按照公司需要及投资者的投资意愿,股票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按股票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按票面是否标明票面金额分为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按股票持有考权利义务不同,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按上市对象和上市地区不同可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


     我国目前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基本上是普通股。运用普通股筹资具有如下优点:


     (1)发行股票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这对保证公司对资本的最低需要,维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极为有益。


     (2)发行普通股筹资无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多少视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大小及分配政策而定,在经济波动时给公司带来的财务负担较小,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其筹资风险较小而且很分散。


     (3)以普通股筹集的资金作为公司资本的基本来源,反映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为债权人提供保障,从而可以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


     但是利用普通股筹资也存在一定的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因为股票投资的风险较大,所以投资考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也相应较高,且股利用税后净利支付,没有抵税的作用。另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一般较高。


     (2)增发普通股筹资会增加新股东,分散公司的控制权,给公司的管理带来困难。同时,增发新股会降低每股收益串,引起股价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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