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8967367
当前位置:

股东大会的职权

浏览次数:73 时间:18-10-12 13:39

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主要有以下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3)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公司增、减资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或由定向募股转为社会募股,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5)决定公司发行债券


(6)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决定其报酬和支付办法。


(7)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8)修改公司章程。


(9)审计代表5%以上(含5%)股份股东的提案。


(10)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胜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行使职权的内容依各国公司法律的规定是比较丰富的,但是,每次股东大会不必行使所有的职权,而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选择相关的事项行使权力。一般来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及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会计账目的审查等是每年股东大会的例行工作。


cache
Processed in 0.008428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