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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权限

浏览次数:72 时间:18-10-12 15:16

股东大会的权限。股东大会的权限一般包括:


1、听取并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并决定分配股息、红利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3、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


4、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


5、对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6、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按规定选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


7、修订公司章程。


8、对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股东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问题,一般都以决议草案的形式提出。大会主席和任何其他股东,可以向会议提交各种决议草案,以便进行公开讨论。决议草案经过讨论后,主席将它提交大会表决。他首先向大会作出说明,表明该决议草案是由谁提出的,然后要求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因此,股东们当场便可知道决议是否通过。如果通过的决议与公司章程或与公司内部细则相违背,则决议无效,除非再依法修改章程或细则。有的重要决议必须得到法院的认可方能生效。


     对于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通过所有股东的定期会议来经营和管理。因此,股东需要推选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而且值得信赖的少数代表,组成一个小型的机构来管理公司,这就是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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