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8967367
当前位置:

工业贷款基本制度执行审计

浏览次数:69 时间:18-10-11 21:34

一、工业贷款项象和条件的审计

    凡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经营性单位,都是工业贷款的对象。它包括国营、集体工业生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物资供销企业,合资联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科研单位,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工贸联营企业等经济实体。

    检查工业贷款单位中,有无其他单位混杂在内。属于工业贷款对象的单位,还必须具备以下各项基本条件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些条件是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并独立编制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拥有一定比例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自有流动资金,并建立流动基金补充制度,保证流动资金的完整无缺;在银行开支存款帐户,有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并按时向银行提供有关业务经营资料和报表,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尊守国家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按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并严格执行国家价格、税收等经济政策。

二、贷款基本规定的执行审计

    检查借款合同的签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和借据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借款单位是否向银行按规定报送财务收支计划和借款计划,以及有关的统计报表和会计报表。贷款帐户设置是否正确,是否按贷款的不同种类、用途分别开立贷款帐户;借款借据上的逐笔贷款是否与贷款分户账上的发放数相符,有无经信贷部门核批签章;对不合理挤占挪用的贷款是否及时划转专户管理,并执行加息规定。贷款的利率确定是否正确,对不同用途,期限的贷款所确定的利率档次是否符合利率政策。是否建立贷款的审批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以及贷款“三查”制度,抽查几笔贷款,验证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到期未能归还,要求展期的贷款,是否按照审批程序审批,有无不具备展期条件的,也批准了展期。有无违反制度规定,行政干预的奉命贷款,巧立名目的人情贷款,索贿受贿的违法贷款等问题。

三、贷款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贷款的审批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信贷政策原则的具体体现,因此,贷款审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现行贷款的审批制度实行信贷员初审、信贷负责人复审、行长(主任)审批的三级审批制度。审计时,一是审查贷款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审批规定,有无超越审批权限擅自发放贷款;在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逐级审报的资料、内容、意见是否齐全,是否有审批人员的签章;对政策性贷款,疑难大额贷款,以及亏损企业贷款,是否按规定报上级银行审批或集体会审核批。二是审查贷款展期是否按规定提前五天由企业向银行申请并按原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展期的条件是否具备;展期的时间是否超过原定的贷款时间,有无多次展期违反展期只限一次的规定。三是审查贷款的审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营工交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以及《工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暂行责任制度》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有无上级银行批准的信贷计划及可用的信贷资金来源。四是查信贷部门是否认真执行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制度,信贷员的“三查”记录和信贷档案是否完整。贷前是否切实掌握了企业产、供、销和资金占用现状和变化,以及贷款直接用途、效益、信誉等足以保证贷款按期收回的信况。贷款时,是否对贷款的具体用途和还款措施,以及决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及期限长短的理由作了详细而符合逻辑的说明。审查每笔贷款发放后是否在7日内通过贷款跟踪检查表检查企业贷款使用情况,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计划、政策要求,是否具有足额的适用适销的物资作保证。

cache
Processed in 0.029805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