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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及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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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

  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的总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这也构成了财务报表审计的总目标。

  1.公允性。这是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的首要内容。公允性包括真实性和正确性两方面,真实性即财务报表应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客观真实情况;正确性即财务报表的编制应符合规定的编制方法、计算应正确。审计人员经过审计后应当判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单位在会计核算期末的财务状况及整个会计核算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企业对外报送财务报表后,财务报表使用人,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股东、债权人及潜在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大众首先关心的就是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已经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作了真实公允的反映,有无夸大业绩和资产、隐瞒亏损和债务等情况,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使用者确定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可靠程度,从而决定其自身行为。

  2.合法性。这是指审计人员应当判明,被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其财务会计处理,是否遵循了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财务报表使用人应当知晓的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制是否有章可循、合理合法,企业的资金是否安全和完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披露是否真实,所有财务报表反映的内容是否有误导性质等。

  3.一贯性。这是指审计人员应当判明,被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一贯性的要求,这实质上是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财务报表可靠程度的另一方面,即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可比性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贯性原则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②财务会计处理的方法如发生变动,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如果企业在所审计的会计核算期没有遵循上述原则,审计人员应在其审计意见中予以揭示,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保护财务报表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目标

  财务报表审计的具体目标是财务报表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它包括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一般审计目标是进行所有项目审计必须达到的目标,而项目审计目标是按每个项目分别确定的目标。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收集的证据。一般而言,审计具体目标必须根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和审计总目标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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