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8967367
当前位置:

专用基金的管理要求

浏览次数:66 时间:18-10-11 22:03

    正确建立和使用专用基金,关系列企业物质技术设备的改善、业务能力的扩大、职工福利的提高和资金的积累与分配。加强专用基金管理不仅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扩大商品流通,提高服务质量,而且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物质利益关系,并使专用基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专用基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项专用基金的管理要求因其性质、特点而异。总的原则是实行计划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各种专用基金。企业应该建立哪些专用基金、各种专用基金的来源有哪些渠道等,国家财政制度都有统一的规定,企业在提取专用基金时,必须遵循规定的要求。不得任意提高提取比例,不得通过扩大费用开支和挤占应纳税所得额(利润额)增加专用基金;不得通过弄虚作假、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留利,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巩固企业经济核算制,真正发挥企业财务自主权的作用。

    (2)要认真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专款专用是建立专用基金的主要目的。为此,上级或有关部门不仅对各种专用基金的形成来源作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它们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用途也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合理安排使用,以达到建立专用基金的目的。为了保证专款专用,除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将专用基金、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基建资金以及各种专用基金混同使用,以免影响有关特定用途的资金需要和特定任务的完成;企业自行提取和上级拨付的专用基金,都必须在开户银行另立专户存储;对专用基金的开支,要划清各种专用基金的性质和界限,分别从有关基金中支付;属于专用基金的一切往来业务和经营款项,要分别进行核算。

    (3)实行计划管理,先提后用,节约使用。专用基金必须有计划地提取和使用,坚决执行先提取后使用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专用基金的形成,即有可靠的资金来源,从而能够按照规定用途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使用。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在数额相时间上都要相适应,不准未提先用、超支挪用。个别专用基金如大修理基金,在按计划进行大修理而资金来源不足的情况下(即已提存的大修理基金尚不足支付大修理支出),可在当年计划提存的大修理基金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大修理借款,然后用以后提存的大修理基金归还。除此以外,均不得违反先提后用的原则。在专用基金的使用上,要量入为出,节约比用,提高资金使用放益。

    (4)在专用基金的使用上,既要赋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又要加强国家的统一规划。建立专用基金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把与之有关的特定业务交给企业办理,使企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拥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同时便于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合理使用资金。但是,在由企业独立自主地使用专用基金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国家的控制和指导。例如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要制订计划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动用.否则不仅不能发挥专用基金的应有作用,还会分散国家财力、物力,造成某些物资供应紧张,结果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利,对国家经济建设也不利。

cache
Processed in 0.009540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