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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的概念

浏览次数:56 时间:18-10-12 12:44

     企业集团的概念化,最早是在本世纪50年代的日本,但至今国内外学术界对企业集团的概念并无定论。这是因为各国企业集团的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且其内涵和外延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不过,纵观国内外关于企业集团的定义,不难发现不外乎两大类,即广义企业集团和狭义的企业集团:


1.广义的企业集团概念


     广义的企业集团概念的共同点是指“单纯的企业集合”。如日本的山田一郎提出的企业集团是“以成员企业在技术及其他经济机能上相互补充为目的,以成员的自主权为前提,在对等互利原则下结成的持续长久的经营结合体形态和经营协作体制”。这一概念的覆盖面相当的宽泛,它不仅包括了现代企业的跨国联盟、德国的康采思、美国的垄断财团,而且还包括了早期的垄断组织卡特尔,以及我国横向经济联合体。它强调的只是企业间的联合,并不强调它们之间的资本联系纽带和作为整体的企业集团的功能。正如日本经济学家奥村宏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是单纯的企业集合体,……则有无数的企业集团。”由此可见,广义的企业集团概念有不确定性。


2.狭义的企业集团概念


     狭义的企业集团概念强调的是集团内企业问的经济联系(如资本的相互结合)和集团领导体制。加日奥村宏关于企业集团的定义是,企业集团“本质上是大企业之间在资本上的相互结合,但体现为集团领导制,用康采恩的概念是不能概括的。”这一概念,将类似于卡特尔、辛迪加等早期的垄断组织与现代松散的企业联合体排除在企业集团范畴之外,甚至将康采思等垄断组织也排除在外。在他阐述的企业集团的六大特征中又强调集团内企业的环形相互持股和大都市银行作为企业集团核心等,使企业集团的概念仅适用于以银行为核心的企业集团或金融系企业集团一种形式,显然这一概念又过于狭窄。


     我国引入企业集团是在80年代,对企业集团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初期的看法,比较侧重于企业集合的观点,把一些联营企业、企业群体、经济联合体、一部分“行政性公司”均视作企业集团,近些年通过对企业集团发展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研究,人们逐渐台弃了广义企业集团的看法,而从企业集团所具有特征上来认识它,其中有一种认识颇具代表性。认为可将中国的企业集团慨述为: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以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以现代公司制度为主要体制特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企业联合组织。这一概念强调了我国企业集团所有制结构的特征;也将单一的公司企业、松散的企业联合体从企业集团巾划分出来;同时又保留了国内外企业集团的核心内容——法人企业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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