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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个问题

浏览次数:65 时间:18-10-12 13:43

1.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可以认为是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一个定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具体表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五个特征。“产权清晰”即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权责明确”是从投资者和企业两方面来描述他们的权责,且两方面均承担有限责任。“管理科学”即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等。“政企分开”是根据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现状提出的管理制度变革要求,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比较现代企业制度内涵与前述的公司制度内容,不难发现,我们国家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现代公司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就是对原有的企业产权制度、经营制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通过这种变革,使我国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成为有活力的国民经济细胞。


2.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概括为三大制度。即以确定企业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企业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即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情偿债务,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科学的企业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机构。这三大制度与我们前述的现代公司制度是完全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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