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8967367
当前位置:

外汇贷款的手续制度审计

浏览次数:115 时间:18-10-11 21:24

一、借款单位申请外汇贷款手续审计

    审查借款单位向银行申请外汇贷款的,是否按规定向银行填报了外汇贷款申请表;申请贷款的理由、金额、期限、用途和可以增加的经济效益是否切合实际,应向银行报送的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这些文件和资料是:(1)批准贷款项目的文件,大型项目要附有可行性研究报告;(2)各项配套投资来源落实的证明文件;(3)借款单位与有关部门签订的源辅材料、燃料等供应合同副本,或承诺文件,(4)产品销售和贷款项目经济效益预测的有关资料;(5)偿还外汇额度的担保文件,或同意承担外汇的承诺文件;(6)以新增的利税归还贷款经财税部门确认的证明文件。

二、贷款期限及利率的审计

    审计贷款期限,主要检查银行是否按制度规定,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用于企业进口原、辅材料及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的期限,应为一年以内;用于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技术设备的贷款,不得超过三年;用于国家重点经济建设的项目,应不超过五年,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关于买方信贷贷款和政府混合贷款的期限,要根据信贷协议以及政府贷款协议的有关条款来确定。

    审计外汇贷款利率,着重检查利率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该享受优惠利率,是否结予优惠;不该享受优惠利率的,有无以某种借口给予了优惠。审查浮动利率是否根据中国银行定期公布的外汇存、贷款利率表执行;优惠利率是否按总行规定的固定利率执行利率的使用和计算是否正确。

三、人民币配套贷款的审计

    使用外汇贷款必须要有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资金配合使用,因为进口的设备和物资要交纳关税、工商统一税、运输费用、外贸代理进口手续费和购买园内设备与进口设备相配套支付的安装费,以及少量的用人民币支付的基建投资等。以上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对企业自筹不足的部分,银行可以发放人民币贷款。此项贷款限额不得突破与使用美元一比一的比例。审计时,主要检查有无不与外汇贷款相配套,或超比例发放人民币贷款的问题。

cache
Processed in 0.013222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