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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资金占用计划指标的确定

浏览次数:87 时间:18-10-11 22:14

     结算资金是企业因商品购销和劳务供应而发生结算关系所正常占用的资金,以及某些待处理的正常给算所占用的资金。包括委托银行收款、应收款、银行存款、预购定金、待决应收款、待处理损失等。

    银行存款由于其数额不很稳定、占用不多、影响很小,一般不确定其资金定额。

    待决应收款及待处理损失等正常结算资金占用,计划中原则上不予考虑。但对报告期已经发生而尚未处理的那部分占用,应考虑来取有力措施,积极清理,及时收回;那些在计划期内确实难以处理的部分可列入计划,但要在编表说明中予以提出,以便引起注意,尽快进行处理。如果是为开拓市场开展的赊销业务,则又当别论了,不过也要在控制和分折中加以考虑。

1.委托银行收款资金指标的确定

    可根据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平均每天销售额和平均在途天数确定。计算公式是:

    委托银行收款资金=计划期平均每日托收承付销售款*(报告期平均委托银行收款余额/报告期平均每日托收承付销售额+计划期在途天数变动因素)

    上式和确定商品资金中按周转天数推算其道理是一样的。计划期托收承付销售额也以用售价计算为宜;原因是:1.商业系统,商品发出、办理托收即已形成营业收入,可是贷款尚未回笼,还是用不成。所以在核定结算资金时,应包括全部末收回的款项,以表示结算过程的实际占用。2.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实现商品价值的纯收入部分,属于发生在前、支付在后的,在到缴款(现为所得税)期之前,企业可视同自有流动资金,列入财务计划。这样,无论从资金占用或资金来源看,都应以售价核资。

    例9  该企业报告期预计托收承付销售额为198万元,预计平均委托银行收款余额为3.3万元;计划期托收承付销售额为144万元,平均在途结算天数由于改善结算工作预测可缩短2天,则

    计划期委托银行收款资金=144/360*)3.3/198/360-2)=1.6(万元)

2.其他结算资金指标的确定

    其他结算资金包括销货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业务周转金、预购定金等。一般可按报告期这些资金对“其他结算销售额”的比例预测计划期变动因素而确定。计算公式是, 其他结算资金=计划期其他结算销售额*(报告期平均其他结算资金/报告期其他结算销售额*100%+-计划期变动因素)

    例10  该企业报告期预计平均其他结算资金为0.5万元,预计其他结算销售额为100万元;计划期其他结算销售额为160万元,考虑改进结算工作,比率可下降0.25%,则

    计划期其他结算资金=160*(0.5/100*100%-0.2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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